南律黨發(fā)〔2019〕2號
市律師行業(yè)黨委各支部:
為貫徹落實《關于貫徹落實<召開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南直黨工通〔2019〕3號)精神,按照市直機關工委的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現(xiàn)就貫徹落實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和細化組織生活會主題
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主題是: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chǎn)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提升基層組織力,團結群眾,凝心聚力,敢于擔當負責,狠抓工作落實,堅決把黨中央、自治區(qū)黨委和市委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各黨組織可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細化組織生活會主題。
二、統(tǒng)籌安排會議時間
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各黨組織要按照這個時間節(jié)點,統(tǒng)籌安排,于1月24日前明確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大會時間。嚴格按照文件抓好抓實各個環(huán)節(jié)工作。
(一)1月25日前,要采取“三會一課”、黨員集中活動日、學習研討、宣講解讀、專題黨課等方式組織黨員集中學習、相互交流。時間不得少于半天,沒有組織集中學習的,不得召開組織生活會。
(二)2月15日前,完成談心談話活動。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不設支委的支部為書記和黨員之間)普遍進行一次談心談話,談心談話要誠懇聽取黨員對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員的意見建議。
(三)2月22日前,召開組織生活會進行述職評議查擺問題,并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不同領域的黨支部要對照《中國共產(chǎn)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十條,根據(jù)各自承擔的不同的重點任務進行查擺。采取發(fā)放測評表的方式,按照“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對黨員進行投票測評。
(四)2月28日前,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jù)民主測評情況,綜合黨員日常表現(xiàn),特別是參加組織生活、繳納黨費、落實黨組織決策部署等情況客觀公正作出評定。
(五)3月8日前,根據(jù)查擺出的問題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黨支部委員會要列出整改清單,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黨員要作出整改承諾。整改內(nèi)容和完成情況要在支部所在地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jiān)督,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三、強化組織領導和督導
各黨組織要把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履行工作職責。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是本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加強工作指導,扎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堅決防止和糾正形式主義,要把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情況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作為各級黨組織書記尤其是黨支部書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四、加強溝通交流
各基層黨組織要增強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好經(jīng)驗好做法的溝通交流,可通過行業(yè)黨委黨建工作群交流,也可通過向“南寧機關黨建網(wǎng)”投稿方式交流學習。
為掌握各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情況,請于2019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將《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情況登記表》電子文件報告行業(yè)黨委郵箱:(nnlxdw@126.com)。
附件:1.召開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情況登記表
2.2018年度黨員民主測評表
中共南寧市律師行業(yè)委員會
2019年1月21日
(聯(lián)系人:韋星 聯(lián)系電話:338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