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師事務所:
現將《關于印發(fā)自治區(qū)司法廳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的方案>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律師事務所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專人負責,積極上報相關案例。請于2017年9月27日前將相關案例電子版發(fā)送至市律協郵箱:nnlx0771@163.com,并請在文件夾標題上標注“律師事務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字樣。
附件:
1.關于印發(fā)自治區(qū)司法廳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建立
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的方案》的實施方案
的通知
2.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相關業(yè)
務案例分類明細》(有部分刪選)
3.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相關業(yè)
務案例選編實施辦法》(有部分刪選)
4.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相關業(yè)
務案例文檔格式》(有部分刪選)
5.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相關業(yè)
務案例模板》(有部分刪選)
南寧市律師協會
2017年9月25日